法治护航乡村兴——盐城法院普法惠农暖民心
春风和煦,沃野新绿。在东台市头灶镇新曹村的樱花树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庭审温情开审,法官现场调处一起土地承包纠纷,被告老朱当场转账付清租金,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租金没着落,心里总不踏实。法官把法庭开到田埂上,心结解开了,春耕也更安心了!”村民们的由衷感慨,正是盐城法院深耕普法惠农、守护民生的生动缩影。
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后,盐城法院人民法庭迅速行动,立足基层阵地,将专业“法言法语”转化为接地气的“乡音土语”,以情理法交融化解矛盾、传递温暖,让法治春风吹遍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让普法扎根乡土深处
法治扎根乡村,需打破“会议室宣讲”的局限。盐城亭湖区法院以党建为引领,将普法宣讲融入乡村“红色阵地”,各人民法庭主动对接村委会“党员活动日”,聚焦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权益保障等村民最关心的问题,把法律条文讲透彻、权利义务讲明白。
“普法不能只停留在会议室、宣传栏,更要走进农民生产生活第一线。”这是盐城法院干警的共同坚守。春日里,大丰、滨海等法院在田间地头、大棚基地、村头巷口开设“普法小摊”,与劳作归来的村民围坐交流;盐都法院秦南人民法庭将庭审搬进智能花卉基地,公开审理一起百亩土地承包租金纠纷,法官现场丈量核地、用乡土话语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法官说得在理,和气生财、诚信为本!”被告当庭承诺按期付清全部租金,这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模式,让法治观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用法治守护民生福祉
乡村普法,贵在精准、重在实效。盐城法院始终紧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核心,聚焦村民“急难愁盼”,让普法与乡村发展同频共振。针对“外嫁女”“入赘男”“在校学生”等群体的权益疑问,干警们细致解读法律规定,明确成员身份不因婚嫁、就学等随意丧失,从源头化解身份认定、收益分配等矛盾。
司法温情更向女性倾斜,东台法院借“三八”国际妇女节契机,开设“法治微课堂”,将法条转化为生活场景,重点讲解妇女在集体成员确认、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平等权利,防范女性因婚姻变动出现权益“两头空”。
同时,法院聚焦特色农业发展,深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开展“法治体检”,累计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指导300余次;滨海港法庭更是针对性构建白首乌产业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以法治赋能基层善治
普法惠农,既要打通“送法下乡”最后一公里,更要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盐城两级法院以“无讼村居”创建为抓手,广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推动法治融入基层治理。
射阳法院联动乡镇多部门,搭建常态化法治培训平台,为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基层骨干,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土地承包流转等内容,推动基层治理从“凭经验”向“守法治”转变;阜宁法院则带着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清单”下乡,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模式,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场景,让基层干部从“被动听课”变为“主动解纷”。
从樱花树下的巡回审判到大棚里的现场答疑,从“党员活动日”的法治宣讲到村头巷尾的方言释法,盐城法院始终坚守“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以精准普法、务实服务,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用司法担当守护田野希望,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最鲜明、最坚实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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