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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大丰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大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法治氛围。共为老年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9 件,其中赡养类15件,解答法律咨询21801人次。

 

  强化舆论,开展“立体式”宣传。组织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联合民政局、老龄委等部门,每年利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居、进社区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体检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党和政府与老年人之间架起“连心桥”,构建老年人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便民服务卡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

 

  畅通渠道,提供“一站式”援助。优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受理和审核,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在婚姻、继承、医疗、保险、救助、赡养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各个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逐步扩大老年人受案范围,确保应援尽援。整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等职能资源,坚持“援调结合”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夯实阵地,实现“零距离”服务。坚持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制度,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15个司法所(分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264个,通过定期走访,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极大地方便了老年群体。区、镇法援中心提供“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推出“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一系列惠民措施,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还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援调对接,形成“全方位”辐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资源优势,积极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采取援调对接的方法,移交至区非诉讼服务中心组织调处,从而减轻受援人诉累,为老年人架起“避风港”。共调解涉及老年人的各类矛盾纠纷81起。通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使两者的功能有机结合,既发挥了人民调解“快速、便捷”的优势,又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