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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司法局:甘肃陇南市宕昌县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近日,陇南市宕昌县委办、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编制了《宕昌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重点普法内容,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执法过程和普法过程不再分离,进一步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宕昌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方案》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以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工作;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

  《方案》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经常性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主体单位普法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方案》提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宕昌建设总要求,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为推进宕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陇南市宕昌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