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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检察院“4+4”全方位评查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射阳检察院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采取“4+4”评查模式,实现对案件质量全方位评查。

本地评查+异地评查相结合。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移送单位撤回等重点案件全部推送异地进行评查。案管部门每季度对异地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举一反三,根除问题根源并通报相关部门。

全面抽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根据每位承办人的办案量,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抽查,除对刑事检察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外,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开展同步评查。

实体评查+流程监控相结合。对全部案件实行流程监控,对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监控规则发现的问题案件,当日处理、当日移送、当日整改、当日反馈。

智能评查+人工评查相结合。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积极探索智能化评查模式,根据该院办案实际,设置符合本院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点,实现案件预警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