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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八巨司法所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功就业


         

滨海县八巨司法所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功就业

    近日,滨海县八巨司法所进一步加大帮困扶助力度,为社区服刑人员王某解决了就业难问题。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自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2月22日,缓刑期间在滨海县司法局八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未婚,通过多次家访,并深入了解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其父母在家务农,家里两个姐姐均已结婚成家有孩子并且她们家庭都不富裕。他接受社区矫正以来都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去年年底,通过亲戚介绍,好不容易在八巨镇永余村板材厂找到一份工作没多久板材厂停产,就又失业了。父母身体不好,还要在家附近打零散工偿还因处理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款欠下的9万余元债务,根本无暇顾及他的生活起居,他也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上存在巨大的压力。从而导致王某思想上处于高度消极的状态,有抵触情绪。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王某在服刑期间还要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能否及时解决王某的就业谋生问题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和王某未来的人生走向。在与王某多次接触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认为王某为人诚实,勤奋肯干,吃苦耐劳。所里经过多方打听到八巨宏源牧业招工,便联系上宏源牧业负责人,经过一番沟通后,该负责人同意使用王某,为期三个月试用期。由于王某工作积极,勤奋好学,顺利通过试用期,现在王某已经是该企业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帮助和心理辅导,王某也逐渐走出犯罪带来的阴霾,开始以积极阳光的心态迎接生活。司法所为王某解决了就业谋生问题,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从而达到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尽快回归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