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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法院潘黄人民法庭正式更名为盐都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


为深入贯彻盐都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全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总目标要求,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盐城国家高新区的创新战略发展,实现盐都“一极一园一业”率先突破。日前,经省高院批复同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潘黄人民法庭正式更名为盐城市盐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

据了解,该法庭主要受理盐城国家高新区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常态化开展“审务进新区”活动,定期召开新区企业联席会议,解答发展难题,提出对策意见,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在新区建立巡回审判点,选取典型案件,方便企业、员工参加诉讼,扩大法律宣传效果,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该法庭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构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新区、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优势,及时处理涉及创业企业的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