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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把好“四关”打造高素质行政复议队伍

近年来,滨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把好“四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复议队伍,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制度公信力。

一是把好岗位进出关,科学设置职业门槛。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设置科学合理的职业门槛,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素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无法进入复议队伍、难以胜任复议工作的人员及时退出。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为标准,围绕违法违纪问题、办案质效、职业理想等指标,定期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对于不能胜任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构建“能进能退、优胜劣汰”的行政复议人员调配机制。

二是把好教育培训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增强行政复议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面,创新构建“三必培”体系,即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必培训、职务晋升必培训和重要规范“立改废”必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展开,聚焦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做到重点突出、精准发力。通过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释法说理、沟通协调、宣传动员、情绪疏导能力,引导行政复议人员正确评估、科学处置舆情风险,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官了民不了”等现象发生。

三是把好工作保障关,有效涵养职业尊荣。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考核激励体制,将办案数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行政复议决定被纠错情况等因素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的应用,打通优秀人才成长进步通道。定期开展行政复议优秀文书、行政复议办案标兵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保障行政复议人员公正、中立履职,排除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不当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增强行政复议职业的吸引力。

四是把好监督管理关,塑造良好队伍形象。构建严格规范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程序、案件办理机制、信息化办案系统对行政复议人员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断扎紧行政复议权行使的制度“笼子”。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依法接受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主动接受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监督。积极引导行政复议人员规范、公正、文明履行职责,恪守法律底线,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防范廉政风险,自觉维护行政复议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