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为了鱼翔浅底,严惩非法捕捞,我们在行动……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作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近日,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赴启东市吕四港镇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并邀请当地代表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渔民代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跨域开庭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和有力的法槌声同时响起,现场众人全身心投入在肃穆的庭审之中,沉浸式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高效查明案件事实和规范完成庭审流程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退出违法所得5万余元,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3万余元。被告人许某当庭认罪服判,按判决内容退出了违法所得,并支付了生态损害赔偿金。
普法宣传
庭审一结束,环资庭一行与启东检察院检察官、渔政执法人员等立即来到了吕四渔港。“今年8月1日开捕,但不是所有的网具、鱼类都放开了,你们出海可不能随意乱捕。”环资庭庭长张俊宏在吕四港口,跟一群等待登船出海的渔民聊了起来,并向停泊码头的运销渔船船主、船员和生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围绕8月1日开捕后的渔业资源捕捞范围、捕捞秩序、海洋污染防治及渔业生产安全等进行普法宣传,为在场众人答疑解惑。
座谈交流
活动中,东台法院与启东江海保护联盟单位登船巡港,并就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及下一步工作联动等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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