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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去做什么!——记省级巾帼文明岗、阜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阜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8名,其中24名为女性。她们将女性的“柔”与法律人的“刚”完美结合,面对群众的高标准、严要求,从小处入手,充分利用女性柔情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先后获得“盐城市三八红旗集体”、“盐城市巾帼文明岗”,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近日,又被江苏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江苏省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授予“江苏省巾帼文明岗”。

 

全域诉服为群众通堵疏痛解难题

 

“没想到现在来法院办事这么方便!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我们的烦心事。如果没有你们帮助,我还要去南京才能立上案件,不知要经历多少周折才能把事情办完。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刘某来到阜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联系一下南京秦淮区法院。原来,刘某去年在南京某工地做工,年前项目已完工,但对方迟迟没有结清欠款。后刘某起诉至当地法院,因约定管辖问题他被告知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刘某向被告所在地法院邮寄了诉讼材料,又因材料不全被退回。无奈之下,刘某就近来到阜宁法院寻求帮助。接待刘某的正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全域诉服”窗口的郭洁。

郭洁在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诉求后,立即与秦淮区法院取得联系,并协助刘某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模块提交了当事人信息及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仅用了十几分钟就为刘某完成了跨域立案操作。

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在立案大厅设立三个“全域诉服”窗口,依托全域诉服平台,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案件立案登记、跨域(跨境)立案、财产保全和司法鉴定申请受理、案件查询、诉讼咨询、预约服务、投诉建议等诉讼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一站全办、一次办好”。

 

多元化解让群众感受实实在在获得感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的受伤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张某能够早日拿到救命钱,驻阜宁法院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阎萍在拿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保险公司因赔偿数额较大,不愿意调解。几方联络下来,不知不觉已到晚上九点,想想身处困境的张某,她又争分夺秒制作出调解方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收到后诧异的问,“这么晚了,你们就不休息吗?就冲着这个,我也得向总公司汇报,争取尽快拿出我们的调解方案。”第二天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阎萍便又和保险公司联系,确定他们的调解意向,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各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在协议书上签字。

阎萍,她曾是阜宁法院的一名法官,在3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她办案无数,赢得了好口碑,也成了群众口中的贴心人。

退休后的阎萍不满足于平静无常的退休生活,总想做点什么。去年,她开始担任调解员,发挥老法官的法律实践优势,运用自己三十多年的审判经验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我的工作是通过调解让简单纠纷化解,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信访接待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涉诉信访一直是法院工作的“老大难”,凡是来信访大厅的群众,有的窝了一肚子气,有的想反映问题,非见领导不可……与信访群众“零距离”接触的曹芹副主任等三名女同志总是用心感悟他们的喜怒哀乐,让群众把话说完、把怨气出尽,真正把信访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法可依的不折不扣地依法处理,信访人对政策法律不理解的,经过深入调查,结合信访群众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曹芹她们不仅是信访接待员,更是法律宣传员。她们努力向信访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个个鲜活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信访群众,提升信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信访群众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权大于法”等不良思想,引导信访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依法表达诉求。

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平凡却不普通。阜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女同志们将以此次荣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为起点,以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去做什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