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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14日下午,我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部署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继步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江蓉出席会议。

 

 

王荣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深刻认识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平安盐城、法治盐城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王荣强调,要聚焦主攻方向,紧扣关键环节,锚定目标任务,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进一步规范线索核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分类处置机制,发挥监管场所资源、信息和阵地优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要进一步强化破案攻坚,督办攻坚重大案件,全力缉捕黑恶逃犯,持续“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加大执行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坚持依法办案,完善提前介入机制,落实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进一步深化行业整治,全面开展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推动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王荣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抓好组织推动,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宣传贯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方责任,逐项抓好贯彻实施。要开展集中培训,系统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条文内涵,深入解读执法司法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提升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创新方法举措,广泛开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王荣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敢抓敢管、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重点案件办理到位、突出问题整改到位、问责措施执行到位、长效机制落实到位。要加强专业力量,推动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市扫黑办副主任等在主会场参会,各地设分会场。会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