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法治盐城>>正文内容

规范施“矫”显实效——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见闻

依托国家4A级旅游度假区荷兰花海,启动“郁金花香”社区矫正对象回归工程,打造“芬芳花海迷途修复”品牌;依托“智慧矫正中心+损害修复基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扶心+扶智”双重修复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分析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矫正分类,实现智能评估……大丰区司法局局长陈月华介绍:“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以来,大丰区司法局按照构建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有关要求,在“规范执法、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等关键环节上聚焦用力,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落实清单,让执法有标准有目标

 

“明确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清单,全方位落实管控教育措施,严格按规定办事是关键。”大丰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旭飞认为,保障社区矫正管理安全稳定,必须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矫治相结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为确保监管教育无盲点、全覆盖,近年来,大丰区司法局完善社区矫正“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清单管理”制度,在省厅“规范+指引+规定”框架下,建立执法人员、挂职民警和社会工作者队伍职责清单,做到依法履职、分工负责、规范管理。

创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四级管控,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综合情况,对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分为重点、严格、普通、宽松4个等级管理,根据考核实时动态调整等级和管理处遇。对不同人员采取“阶梯式”管控措施,做到“月初评估确定等级、积分预警实时上调”,以“标准化+个性化”管理实现精准矫治目标。

 

 

在此基础上,明确“三期分段”目标,抓好入矫、矫中和解矫工作,入矫阶段侧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学习,促使新入矫对象迅速入轨;矫中阶段,侧重考量矫正对象矫正接受等因素,制订和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解矫阶段,侧重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回归社会适应性教育谈话和生活体验,做好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分阶段开展普遍、分类、个别“三项教育”教育,分别制定法治、心理、社会公德等教育教案,指导基层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共开展230多场次普遍教育、120多场次分类教育,教育矫正的吸引力和说服力显著提高。

 

凝聚合力,让工作有深度有广度

 

为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度与参与度,大丰区司法局在“专业化+社会化”上聚焦用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2021年9月,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社矫安帮警辅队伍。

 

 

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打通执法瓶颈。网格办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动态管理,及时收集和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近况和心理动态;公安治安大队将新增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纳入重点人口管理;检察院多方位主动进行法律监督,协助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政府与社会协同发力,帮助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加强与社会组织衔接,积极开展“搭把手”“陪伴”“保护母亲河”主题志愿活动。梳理全区社区矫正帮扶项目清单,与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区民政、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合作,在公益劳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帮困扶助、专题教育学习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帮教。组建“郁金花香”律师助矫团,组织公益律师、公职律师对矫正对象开展法律咨询、法治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一体联动,让监管有规范有效能

 

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大丰区司法局坚持规范人防与智能技防共部署,以“阵地化+信息化”的监管提升一体联动效能。

推进监管手段创新,对已建成的区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实现“分类施诊、专科门诊”。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开展报到核实、入矫首次谈话教育、认罪服判情况评估、心理状态测评、矫正对象需求评估、基本生活状态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真实教育需求,聚焦教育帮扶,评议研判,形成入矫综合评估报告,初步矫正方案,为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奠定了基础。

对重点对象由中心直接管理,实行“日轨迹查询、周电话抽查、月研判、季查访”等制度。

 

 

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升级智慧软件,改造中心场所,组建“智慧矫正”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小组,构建起“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的信息化工作体系,2021年,创成全省首批“智慧矫正中心”。

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探索推广应用自助矫正终端,创新推进项目矫正。充分发挥依托型过渡性安置基地、特色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和盐城监狱体验教育基地,在警示教育和就业帮扶方面的阵地作用,提升损害修复效能。打造以“花”育人品牌,启动“郁金花香·花艺”女性损害修复项目和“成长与收获”损害修复项目及未成年类“郁金花香·护苗”损害修复项目。依托“智慧矫正中心+损害修复基地”,完善矫正对象“扶心+扶智”双重修复机制,通过品牌示范引领,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特色创新,确保无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