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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依法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按照建设法治盐都建设规划要求,盐都区统筹做好政府常委会议学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共同富裕铺就法治底色。

一、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规定,以此带动整个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每年制订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区领导干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由我局对区政府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把关,对其中的不合法、不规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和修改,并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注重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文件、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等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从源头上避免了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有效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创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对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加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功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8-2022年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5件,办理或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52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学习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先行先试地区经验,2020年经区协调办和区司法局共同牵头区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会商审核,共取消118项证明事项材料清单,并于2020年10月以区协调办名义(都协调办〔2020〕5号文件)予以公布。2021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共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46项。

五、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我区印发了《盐都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外,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21年9月,完成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按时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情况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情况,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法和落实工作措施。同时,督促各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