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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院务会 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通报会精神


    4月7日下午,市中院召开院务会,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报会精神。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传达了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通报会精神,并就加强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亲清政商环境的必由之路,是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要重点抓好司法行为这一切入点。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全市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约束司法行为,用善意、谦抑、审慎的态度行使审判权,体现司法的人性化。优化司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不能陷于教条主义的窠臼;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这一重点。加强对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士俊就法院机关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传达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通报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



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士俊就法院机关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