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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人民法庭职责使命,不断满足基层社会和人民群众新需求——盐城中院组织召开第十一次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3月29日,盐城中院组织召开第十一次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深入分析当前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滨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卫东致辞。盐城中院有关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法庭指导办负责人、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生安主持会议。
  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王世华在讲话中指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要把人民法庭作为推进实施市委“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和“五个一”战略工程,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积极调整人民法庭工作重心,不断满足基层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要明确人民法庭职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矛盾纠纷。将人民法庭这支重要的办案力量打造成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社会治理的灵敏触角、司法改革的试验场域。
  王世华强调,要扎根基层,围绕需求,切实发挥新时期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人民法庭作为锻炼和培养年轻干警的摇篮,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在法庭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审理好简易案件、涉民生案件。要高度关注“乡土社会”的特殊规则,在人民法庭工作中正确处理好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案结事了。要切实改进便民利民诉讼服务,调整和优化法庭设置、加强诉讼服务站建设、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不断适应群众的新需求。要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参与地方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成效。
  王世华要求,要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大力提升新时期人民法庭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全面推进人民法庭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陪审制度改革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管理机制、案件决策咨询机制等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增强创优意识、提升法庭司法能力、加强人民法庭人才培养、加强作风形象建设等强化队伍建设的措施提升工作水平。
  滨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卫东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滨海法院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绩,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力推动法治盐城建设。
  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就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部署。讲话要求,全市法院要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要发挥独特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多元化解,要加强“一室一站” 和矛盾纠纷联动化解网络建设,立足审判发挥矛盾纠纷源头预警功能,加强对相关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帮助;要突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庭干警能力素质,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破解队伍建设难题;要夯实基层基础,营造法庭工作良好司法环境,要改进工作指导机制,加强司法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物质保障水平。
  盐城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悦宣读表彰决定,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东台法院、建湖法院被表彰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盐城中院民二庭被表彰为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东台法院三仓法庭等4个人民法庭被表彰为先进人民法庭,亭湖法院盐东法庭、阜宁法院益林法庭被表彰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朱长青等9名个人被表彰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滨海法院、东台法院、盐都法院秦南法庭作交流发言。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三个文件。

 

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滨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卫东致辞

 

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生安主持会议

 

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作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报告

 

盐城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悦宣读表彰决定

盐城中院有关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法庭指导办负责人、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上台领奖

 

 

 

 

 

 东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滨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煌,盐都法院秦南法庭庭长徐银贵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