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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市发改委会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

 

4月7日,市中院与市发改委召开会议,共同会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顾明东出席会议。

 

 

李江蓉介绍了全市法院落实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她对发改委长期以来给予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法院与发改委加强联动,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府院联动、综合治理原则,在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底数摸排、分类清单建立、修复方案制订等系列工作,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以过硬的担当作为护航企业平稳向好发展,推动1+4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聚焦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的沟通联络,共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奋力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顾明东感谢全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对加强与法院的协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建立台账、精准施策。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建立台账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二是要协调联动、全员调查。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纳失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三是形成方案、逐级消化。针对企业的不同状况,分门别类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四是集中攻坚、强化督查。坚持精准施策、动态管理,集中开展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并且,要压实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和完善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救济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大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市场环境。

市中院、市发改委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