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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联动 挨家挨户——盐城公安迅速推进“场所码”申领使用

3月16日,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在学校、酒店、医院等重点场所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试行“场所码”管理措施。

连日来,根据工作部署,盐城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发动民警辅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深入居民小区、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域,推广、检查“场所码”的应用情况,使“场所码”覆盖工作快速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场所码”的摸底、宣传、申领、张贴、使用等工作。

春寒料峭雨蒙蒙。新都派出所副所长袁加琪顾不上打伞,奔波在欧风花街的各家经营点。他向经营户详细讲解了“场所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民通过‘扫码打卡’留下出入该场所的记录,一旦发生疫情,能提供更精准的流调信息,大幅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袁加琪现场指导各经营户下载生成“场所码”,张贴到入口醒目位置,并叮嘱经营户要提醒进入人员主动扫码,确保进入人员全部落实扫码入场。

同一天,滨海县公安局东坎派出所民警沈弘光,不顾膝盖积液的病情,在辖区开展“场所码”注册申领推广工作,一天“打卡”了86家商铺。“我不会用智能手机,儿子又不在店里,你看要不然就算了吧!”“要下载啥软件,申领什么码?安全吗?”“我这理发店里最近顾客不多,也要注册申领这个码吗?”……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种各样关于“场所码”注册申领扫码的疑问,他都耐心细致解答,一遍遍操作演示。

“正好!给你们做个示范!”正在一家店铺门口张贴刚打印出来“场所码”的沈弘光看到有顾客准备进店,便邀请他扫码,随着“嘀”一声,顾客的苏康码自动显示、实时查看。同时,“场所码”也可辅助相关部门,分区域、分类别统计,合理制定、调整场所的管控措施。这一天下来,沈弘光所在辖区东坎老街的店铺都贴上了“场所码”。

3月16日,射阳县公安机关开出我市首例拒不执行“场所码”罚单。射阳县城西派出所在防疫工作检查时发现,该县陈洋某宾馆拒不执行“场所码”扫码登记措施。射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我市公安部门,工信、卫健、教育、交通、边检等部门,也在同步对医院、学校、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场所码”推广。

下一步,盐城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巡查频次和力度,落实“场所码”全覆盖无死角,开展不定期检查,持续跟踪,结合“敲门行动”,确保“家家到、段段清、兜底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