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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司法局坚持抓早抓小 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盐城市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断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坚持从小事管起,从小节抓起,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起到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效果。

一是防微杜渐,筑牢廉政“防火墙”。坚持将警示教育作为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有力手段。注重查纠党员干部的小问题、小案件,并及时予以劝戒,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做到防微杜渐,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案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罚微杜渐,规范行政“指挥棒”。以当前易发高发的细微问题、苗头问题、热点问题为重点,对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断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

三是治微杜渐,编织制度“防护网”。注重改革制度创新,从监督防范入手,建章立制,降低和减少廉政风险。积极完善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编织制度“防护网”,力求用制度扎紧“篱芭”,真正构筑起不能腐的工作机制。(王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