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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盐城四项措施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近年来,盐城市司法局把面向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方位、多渠道地为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受援妇女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已为263名困难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为1270多名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受援妇女满意率达99%。

一是扩大宣传,增强妇女法律维权意识。针对部分妇女群众维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市司法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网络、电视等形式加强与妇女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家庭暴力、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妇女群体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盐城市法律援助专题”网页开通“律师在线”栏目,由全市知名律师接受一对一免费法律咨询,引导妇女依据法律途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降槛扩面,扩大妇女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对妇女涉及工伤、讨薪、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视为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直接受理;将家庭暴力、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劳动合同纠纷等与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全部纳入到受理范围。

是开通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妇女援助服务措施。全市所有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窗口,对侵害妇女的案件,一律简化程序,确保优先获得法律援助;设立私密谈话室,法律援助中心为方便妇女沟通、交流,专门设立私密谈话室,指派经验丰富的女律师进行交流和心理疏导;对残疾、老年等有特殊困难的妇女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四是成立“法律援助女律师服务团”,提升服务能力。法律援助中在全市女律师队伍中遴选出职业道德高、业务素养好、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女性心理特点的50名女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女律师服务团”,帮助因受遗弃、虐待、家庭暴力、变更抚养权等困难妇女维护权益,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援助律师,也可由援助中心代为选择;对重大、典型、疑难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资深律师进行“会诊”,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