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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少数民族之家”窗口依法维权受欢迎

阜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少数民族之家”服务窗口,专门优先受理、快捷办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依法维权事项。截至目前,先后接待受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法治咨询及法律援助等357人(次),接待、受理、办结满意率100%,受到前来办事的少数民族群众交口称赞。

今年来,阜宁县司法局实施“法润江淮乐地.关爱少数民族”工程,把做好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权益列入法治惠民服务项目,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之家”窗口,明确一名法律工作者提供优先受理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尤其对年老体弱、讲话语言听不懂等少数民族群众前来办事事或法律咨询的,县司法局还组织专业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凡侵害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一律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受害时间,优先予以办理;对外来少数民族女职工的个人与企业之间因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争议纠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提供矛盾调解和法律援助;对涉及抚养、赡养、扶养、离婚等家庭矛盾的维权热点,尽量以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凡涉及家庭暴力、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的,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县司法局还加大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维权的法治宣传力度,以日常宣传和集中普法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治进镇村、进企业、进小区、进学校、进家庭、进集市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边远偏僻乡村少数民族妇女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宣传达到无盲点、全覆盖,依据城乡联所超市、农村集市、公共交通候车亭、邮储网点等人流相对较多的地方,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