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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突出”提升访调对接工作实效

今年来,阜宁县聚焦访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团功能作用,进一步放大访调对接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突出依法引访。利用村居法律顾问下村服务契机,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制作发放“公民如何通过信访途径依法维权”宣传折页。制定《阜宁县村(居)法律顾问挂钩重点信访人员实施意见》,实行“一人一案、一事一案”,对全县重点信访人员责任到人,做到对象准、情况清、动态明。并结合信访个案的发展态势,分析信访纠纷成因、法律关系以及法律适用等,因时因事因势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选派名优律师担任18个重点信访村的法律顾问,实时化解矛盾、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打造依法维权、理性上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人民调解员主导,突出调解化访。邀请调解专家对全县340个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预防和化解信访纠纷案件的能力。在日常调解工作中,注重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普通矛盾纠纷演变为信访积案。组织村(居)人民调解员到信访人员家中,面对面了解真实想法,疏导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换位思考,协商和解方案,并帮助其起草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力促通过调解化访。

三是法律服务团跟进,突出引访入诉。组建重大信访纠纷案件法律服务团,服务内容包括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引导,通过案情分析,比较各种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实现引访入诉。加大对信访人群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宣传力度,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对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按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代理。对信访人员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的,适当减免公证办理、司法鉴定费用,最大限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