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百姓心里的那块田--记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耦耕人民法庭
耕耘百姓心里的那块田
--记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耦耕人民法庭
千百年来,“共事并行,善耕其田”这种古老的智慧和专业的精神在江苏省射阳县耦耕农民中口耳相传、代代相承。
一人在前拉犁,一人在后扶犁……多年前的人力耕地图景早已被规模化的机械作业所取代。
然而,这种农耕文化仍滋养着射阳县人民法院耦耕人民法庭,孕育出独具特色的耦耕风景。他们用智慧、用汗水来耕耘百姓心里的那块田,用巧劲、用思路来打开百姓的心扉。
“像那土板结起来,得亏他们法官给松松!”
“要我说,就得佩服我们施‘法官’!”村民老赵忍不住为“无袍法官”施建中点赞。
施建中,射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曾是闸东村村委会会计,村人民调解委员,在村里从事调解工作长达10多年。
“无为而治,因势利导。”这是人民陪审员施建中独特的无为调解法。
“我家房子的墙都裂了,都怪隔壁老王,他家修房子,修就修,我家这边的墙反而被弄坏了。他还赖住,不肯赔。我们这两家,原本吧,关系一直好呢,穿一条裤子长大,我们以前过年过节都一块的。这两年,大大小小的事情,两家就跟那土一样,板(结)起来了。”其林村老赵跑到耦耕法庭,拉着法官就得劲地说。
接待老赵的正是庭长孙宇,他耐心听老赵的诉说后,电话联系老王,希望帮助化解矛盾。老王接到电话后,立刻说:“钱,我一分没有,有也不给他。法庭,我也是不去的。”孙宇表示,“我们可以去村里,大家一起坐下来谈谈。”老王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孙宇拨通了施建中的电话,向他讲了情况。“老王,我很熟的,人很豪爽,就是性子有点急,气起来不大听人劝。我马就去他家,下午把他叫到法庭来谈谈。”多年的乡村工作经历,让施建中对村里的情况都十分熟悉。
当天下午,施建中带着老王找到了孙庭长。
“你们肯定全听老赵说的!我说不说,有什么分别?”老王刚坐下,就带了点火气。
“我们就想听听你说的,看能不能帮忙解决问题?”孙宇递了杯水给老王。
“上午去你家就说了,现在法院来了解情况呢,你就说说想法。”施建中接着劝道。
“哎,他家的那墙是我们家翻新的时候裂的。但这能怪我吗?他家那墙老早就不大行了,这几年也不大修。他现在一直还拿着这事说话。”老王喝了口水,情绪逐渐平和下来。
“我家墙本来就不大行了,但你看你那个态度,之前就是死不承认,还在村里吵。你只要道个歉,这事也就过去了。”老赵说道。
“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家翻新还有部分砖头呢,马帮你修起来。”老王诚恳地说道。
“没事没事。我之前还跟孙庭长说的,我们这两家本来蛮好的,这两年就像那土板结起来,得亏他们法官给松松!”老赵摆摆手。
说开了,大家也就释怀了。最后,在孙宇的劝说和施建中的帮衬下,双方达成了调解。
“大水漫灌不如精准滴灌,这地要精细着来。”
“百姓的满意度是我们衡量工作效果的尺度,百姓的心田就是我们要耕种的一亩三分地。大水漫灌不如精准滴灌,这地要精细着来,让擅长调解的法官拥有独立的工作室,让司法资源更精准地输出给百姓。”王如平院长强调。
“边法官,老丁他欠我钱一直不还。一看到我电话就挂掉,去他家总说没人……”3月11日下午,友爱村老赵跑到耦耕法庭“边海凤法官工作室”,找边海凤诉苦。
自3月份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像这种村里的矛盾纠纷,处理的已有二十余起。边海凤遭遇不少难啃的“硬骨头”,其中有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就赔偿款项一直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原告李某系学生,被告杨某系瓦工。被告杨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原告李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擦,致使原告受伤,车辆局部损坏。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3月15日,边海凤接待双方当事人以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此时已经经过两次鉴定、两次开庭,双方就赔偿款项仍有较大的分歧。
边海凤先就两次鉴定结果、事故责任、医疗费等情况,分别与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原告的身体情况和心理状态,并询问双方赔偿意向。
“我知道,宝宝这次吃了不少苦。但你想,老杨他就做瓦工,家里也没得什么钱,你们要的赔偿再多,他付不了也没用。”
“哎,这么长时间官司打下来,也晓得他是个老实人。我们就要3万3,但要一次性把我们。拖下去也没意思。”
鉴于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原告同意降低赔偿费用,但需被告一次性给付。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向边海凤表示,愿意一次性赔偿3万多元,并承诺5月前会凑足赔偿款履行完毕。
“边海凤工作室”是耦耕法庭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一步。
设立“法官工作室”,专职调解员的专业调解便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沟通成本,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减少基层群众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拉近法官与村居百姓的距离,让群众获得感更加真切实在。
“去了田间地头,更能感受到村民的正能量!”
“于情于理来说,你们姐妹两都应该拿这么多的土地。”
“不犟啊,这账算得不错,你妹妹都签得了。”
“丫头,你也有工作,不差这几分地。”
“听婶子的,这几分田还赶不上来回来的路费呢。”
……
在千秋镇振兴村村委会门前,承办法官在释法明理,多个村民都围着小香,你一言、我一语地在劝说她。
这是耦耕庭副庭长仲正东巡回审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进行调解的一幕。
原告小香、二丽的母亲刘某与被告王某系组合家庭。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被告王某按户取得10多亩承包地经营权。因刘某与王某已离婚,加之目前正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工作,现两原告向被告提出分田。村里多次协调无果。无奈之下,两原告将前继父王某告上了法庭。
正值春耕,法官决定到村前巡回审理此案。承办法官仲正东在厘清事实基础上,从情理入手,从昔日温情入手,向双方予以释法明理,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6月10日前,地里农作物收获后,将3亩多土地交给姐妹俩。
当妹妹签完调解协议时,姐姐小香开始犹疑,迟迟不愿意在协议上签字,觉得差了自己几分田。仲正东耐心地向她再次说明案件情况,加之周围村民纷纷劝说她,这才算明白账,打消疑虑。
“要是在院里开庭,今天可能调不成。像这样的案件,到村里开庭,调解起来反而更容易。去了田间地头,更能感受到村民的正能量!”在回法庭的路上,仲正东说道。
公正严明、公开为民的审判,带来向心力,以便村民发挥正能量,加速调解进程。
守得住公正,经得住考验,护得了民心。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耦耕法庭总有一批这样潜心耕耘、静守村民的人,以不屈不挠的意志、以夙夜在公的敬业,来耕种百姓心里的那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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