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近日,射阳法院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周某与徐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8年,周某拆除其所居住的农村老房子。从次年春季开始,徐某某在周某宅基地南侧宽约1米、长为19.8米范围内进行种植并在该宅基地的西侧种植,两人由此发生争执。后经镇村两级调处未果,周某诉至射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徐某某排除对周某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的妨害。判决生效后,徐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一行到达现场后,先与被执行人徐某某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并现场丈量土地,明确清理范围。随后,徐某某将其种植的农作物清理完毕,法官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射阳农商行与刘某某金融借款纠纷案
2012年,刘某某因经营需要与射阳农商行签订借款合约并自愿以某小区房屋作抵押担保。合约履行过程中,刘某某未能及时还款,其行为构成违约。法院审理判决后刘某某仍一直未履行义务,故射阳农商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的住宅后,联合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屋内物品予以拍照、录像,并将相关物品打包后安置在指定位置。刘某某的房屋被强制腾空,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射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营造强大执行声势,让失信者无处遁形,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