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作者:王春艳 来源:响水法院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响水法院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近日,响水法院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有效督促聘用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效率效能,全面提高聘用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是聘前审核到位。聘用人员聘前由政治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健康状况、品行作风和文化程度、业务水平等条件进行全方位审核,提交院党组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二是用工保障到位。该院专门制订下发《响水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实行3个月试用期,合同签订后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福利分配上同工同酬,提升积极性。
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聘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聘用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每月向政治处报送聘用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是考评考核到位。政治处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聘用人员考核测评,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品行作风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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