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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进。2021年3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会商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委主要领导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3月17日,市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巡察整改措施。3月23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委政法委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监督、指导、检查等工作职责。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听取汇报、协调督办,牵头责任处室抓好整改落实,形成层层负责、一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落实,研究制定《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参与处室、取得初步成效时限、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坚持“对号入座”,不回避问题、不避实就虚、不推卸责任,实行挂图作战,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整改办做到全过程动态跟踪,确保问题无一遗漏、线索无一流失、意见逐项落地。

(四)注重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既狠抓“当下改”,做到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又注重“长久立”,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找准体制机制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持续精准发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将抓好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同向发力,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新思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1)严格执行《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并严格实施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坚持集体学习1次,每次安排2名班子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1名中层干部开展辅导报告,确保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今年以来组织了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每次编发学习资料,班子成员重点交流发言10次,5名中层干部围绕学习内容以PPT形式开展辅导报告,并通过“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报道。中心组成员常态化抓好个人自学,每年须重点阅读相关书籍5本以上。今年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共发放了6套必读书目。(2)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历史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和个人学习计划,将必读篇目汇编成册,分批分期组织集中学习。(3)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五个一”学习教育活动,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每周学习一批必读书目、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交流研讨活动、举办一次现场教学、上好一堂专题党课,着力解决好“为什么学、学什么、学了以后怎么做”的问题,教育引导委机关所有党员干部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期间,通过开展“一把手上党课”、举办政治轮训班、机关和支部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研讨、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座辅导、每月开展“处长讲堂”、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单一的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教育质效,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5)建立月度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研判会,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6)制定印发全市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评估办法,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三同步’机制不主动,出现重大舆情”作为减分项目,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7)健全完善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机制,年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政治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年度综合考核中。(8)在“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建立政法宣传工作矩阵,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及时在盐城政法网、“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今年以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法制网、江苏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我市政法重点工作260余篇次。(9)认真组织开展“平安之星”网络评选和宣传活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加大政法英模、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推动市政法部门多名干警在“江苏政法”“法治江苏”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先进典型宣传。4月,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和引领全市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取得良好效果。6月,再次举办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宣传政法英模事迹,向省推荐报送了14名英模事迹。

2.关于“厚植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基础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研读《条例》原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提高学习效果。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分层分级举办政治轮训班,将学习《条例》列入政治轮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市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法单位执行党管政法各项制度和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的自觉性。(2)完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举措,协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市政法单位开展了队伍建设专项巡查,联合市组织部重点巡查了市政法单位岗位交流、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市纪委监委重点巡查了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作风、执法司法为民作风等情况,列出巡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市政法单位抓好整改落实。3月份,举办了全市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暨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培训班。4月份,举办了新任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就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为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保障。持续推动政法单位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和实战本领。(3)加强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邀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给全市政法干警作专题报告,深入分析了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深刻剖析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教育整顿期间,推动各地各部门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85批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39批次,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组织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扎实推进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等“七查”工作,做到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

3.关于“执法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1)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研究出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文件,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三库三查”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工作更加全面规范精准。(2)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四长”在市县党政机关宣讲“三个规定”,全市政法单位订制了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彩铃,发布了“致政法干警一份倡议书”,组织党政干部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联合市纪委监委转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记录通报,优化工作程序,并对情况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半年报贯彻落实情况。制作《自查事项报告表》,组织干警自查自纠、如实补充填报,委机关已经开展了三轮包含干预司法在内的“顽瘴痼疾”自排自查活动。(3)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盐城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事规则》。对全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情况开展专项评估,进一步推动我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认真做好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核实工作,组织开展涉法涉诉重点案件“百案评查”活动,跟踪督办问题案件。组织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智能化数据排查,推动政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4.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不够”问题的整改。(1)印发了《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活动的通知》,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违规违法、执法不公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政法部门异地交叉评查。督促政法各单位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并深入剖析成因,补足工作短板,增强业务弱项,有力推动政法单位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提升。(2)组织开展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政法各单位对信访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统计甄别,统筹建立信访案件总体台账,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推动实质化解。编印委机关《涉法涉诉信访件处理工作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文件汇编》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3)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坚持窗口接访与电话值守“双值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主动化访,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5.关于“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1)积极推动政法部门和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创新开展两法联动工作。我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经验做法,被《江苏政法工作简报》第23期刊发,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将此工作列为我市典型经验做法。(2)实施网格“五化”建设提升工程,推进“阵地实体化、队伍专职化、流程信息化、主业重点化、联动社会化”社会治理“五化”建设。印发《关于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城乡社区网格“五化”建设,打造具有盐城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我市网格“五化”工作多次受到“学习强国”、新华日报、盐阜大众报等中央、省、市媒体报道,有力提升我市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影响力,2020年我市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3)深入开展“平安灯箱”三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平安灯箱”的品牌影响力。推动“平安灯箱”纳入全市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科学布局建设点位,聚焦农村重点地段进行织密补盲,持续加强“一网格一灯箱”建设。有效发挥“平安灯箱”照明、宣传、警示三项服务群众基本功能,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立“平安灯箱”设施维保、内容更新、巡查管护的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建立“灯长”巡查制度,确保“平安灯箱”发挥实效。(4)推动政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对全市政法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通报,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贡献政法力量。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共建成40个“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审批事项“应进尽进”。“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全程跟踪等制度,实行预约服务、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群众“进一门、办多事”,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全力打造“一站式”办理服务品牌。(5)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对3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组织实施推进。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村居,就群众重点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问题,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不平衡”问题的整改。(1)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市检察院制定《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恶案件若干规定》,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严格执行“三级把关、二级备案”的规定,确保案件质量。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破案打击质效、提升源头管控能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2)召开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宣传政法队伍先进典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泛运用电子屏幕、横幅、展板等方式开展宣传,形成正面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队伍新变化新气象。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3月16日,我市举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包含扫黑除恶在内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情况。(3)邀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给全市政法干警作廉政报告,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政法干警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警示政法干警知敬畏守纪律。

7.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1)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并形成通报全市下发,推动全市加强安全生产、环保领域涉嫌犯罪事项的移送和会商等工作,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犯罪,增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犯罪打击合力,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践行“两海两绿”、建设“四新盐城”营造良好环境。(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两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推动执法部门与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联动工作,提升相关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两法联动工作纳入县(市、区)平安盐城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地重视加强两法联动工作。(3)编印安全生产犯罪典型案例汇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8.关于“有质量的调研成果较少”问题的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围绕政法“七大工程”,列出重点调研课题,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时间节点,进行系统性调研,研究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新思路、新举措。4月份,组织参与省委政法委2021年度政法工作重点课题调研活动。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重点工作课题集中调研活动。教育整顿期间,委主要领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及时推动调研成果上升为决策依据、制度机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围绕城乡社区网格“五化”建设等8个项目,在调研工作质效、调研成果转化上持续发力。上半年,全市政法调研工作位全省前列。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规范”等问题的整改。(1)邀请市财政局业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学习新的财务规范,统一机关人员思想认识。(2)根据中央和省、市最新财务制度,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餐制度》,明确财务岗位职责,细化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和财务审核,缩短结算周期,强化制度执行,凡程序不规范、佐证材料不齐全一律不得报销,定期核对、清理借款,确保机关各项资金使用规范、科学高效。(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盐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和报废年限,调剂使用专项活动结束后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固定资产设备,进一步压减存量、控制增量。完善采购制度,明确机关采购限额标准和方式。加强现金管理和支出,对不符合结算方式的,拒绝报支、予以退回,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筹省、市资金使用,开展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务资金使用质效。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的整改。(1)制定《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初召开了委领导班子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印发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签订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做到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创新和丰富党建工作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锻造政法铁军”“学习恩来精神、践行忠诚为民”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不断提升党建活动实效。(3)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细化“三会一课”流程清单,加强机关党委对支部“三会一课”的指导,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开展督查,确保“三会一课”质量。(4)加强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支部换届、发展党员有关程序和材料及时提请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审核把关,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11.关于“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1)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和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培训班,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开展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教学,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能进一步提升。(2)深入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机关党员干部结对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和业务骨干,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开展跟班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对标找差中提升素能、补齐短板、转变作风。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锲而不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提请市委出台我市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着力完善践行“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加大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力度,明确细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制度规范,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全市政法系统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和政法干警意识形态“十不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严实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按照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落实态度消极应付、措施不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处室,将倒查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三)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市委政法委将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起来、实起来。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书记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说法,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八小时”外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推进建章立制,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政治能力建设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基层基础工作体系,把巡察整改和教育整顿实践成果转化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制度成果。加强工作统筹,推动长效常治,把落实整改工作与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61808;邮政邮箱:盐城世纪大道21号1808室;电子信箱:yczfwzzb@126.com。

 

 

                          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