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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阜宁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效果明显。县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集中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连续9年坚持学法,引领全县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是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提升。连续3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困难和市场主体关切问题,强基础补弱项,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提振企业信心,释放市场潜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化。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健全法制审核队伍,从源头把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在全市率先试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坚持“一套清单管权责”,以“整合规范政府主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在市场监管、文体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5个领域分别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组建5支综合执法队伍,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试点工作得到省委编办和省司法厅充分肯定。

五是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成立县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分中心,最大限度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2020年非诉讼中心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6件。补齐人民调解专职队伍短板,2020年县财政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招录6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基层和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化解各类纠纷14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