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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法院:诉讼调解“手拉手” 价格争议“共调和”

4月12日,建湖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程爱民带领团队深入管舍社区居委会,邀请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王佳一行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参与,对一起价格争议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原告施某的住宅于去年8月份的一场大雨中遭遇倒灌,家具家电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随后便起诉所住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要求赔付损失13万余元。但被告对诉请标的不予认可,双方在赔付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便向法院提起价格评估申请,根据最高法、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承办法官团队便委托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进行损失认定,认定结果为1万5千余元。在得到认定结果后,承办法官立即邀请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参与调解,通过提供价格专业意见,对案件中的价格争议点进行分析、评判,为调解工作提供价格技术支撑,在多次向原被告双方释明定价原因后,终获得双方认可。最后在多方合力之下,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达成和解。

 

 

“本案充分利用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这一方式,旨在促进价格争议源头化解和实质化解,价格争议诉调对接符合司法诉讼实际需要,贴合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省去评估费用一万余元,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我们也会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各单位进一步发掘、拓展多元解纷渠道,积极构建多元调处工作格局。”立案庭庭长程爱民如是说。

调解结束后,程爱民庭长还邀请了社区负责人和网格员进行座谈,询问网格工作中的需求与困难并一一作出回应,同时向社区赠送了法治宣传海报、资料和《民法典》知识手卡。

 

 

下一步,建湖法院将以各审务工作站为平台,加强与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定期组织干警走进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排查矛盾隐患、开展纠纷调解、听取意见建议等活动,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不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