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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规范“微权利”预防“微腐败”

今年来,射阳县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创新开展“三查三促”专项活动,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督查执法行为促办案水平提升。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从政法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突出以近三年来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涉嫌虚假诉讼、违规扣押涉案财物、长期执行不到位以及上级机关转交办的案件为重点,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实体处理、执行情况和卷宗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

倒查执法过错促整改奖惩到位。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将评查结果归入干警执法档案,与考核、奖惩、晋升晋级挂钩。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执法瑕疵,根据错误性质采取分类处理:对于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理结论正确的当事人仍然不息诉息访的案件,根据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案件承办部门提请信访终结;对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及时启动纠正程序;对于案件卷宗、办理程序瑕疵的,及时改正;对判决的执行措施尚未穷尽的,要限期到位;对案件实体错误、承办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故意的,按照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检查执法形象促作风转变有效。部署开展政法部门执法司法监督评议活动,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侦查、立案、公诉、庭审等执法司法关键环节,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公安办案民警等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宗旨意识弱化、履职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从“两代表一委员”、网格员、平安法治志愿者等群体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定期检查政法干警八小时工作时间内执法形象和八小时以外社会形象,着力规范“微权力”,预防“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