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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建立“以案释法”六项制度


阜宁建立“以案释法”六项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阜宁县于20166月在全国县所有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以案释法八项长效机制,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宣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法学会、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实现以案释法活动覆盖各级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其他单位,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一是建立普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完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动态掌控社会普法需求,并以需求为导向指导以案释法的全面开展。各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在注重听取和收集不同人群法律需求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案例分析,每季度定期开展研判,找出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并于每季度末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是建立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制度。各司法执法部门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宣传资料,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三助三行”等活动载体,广泛深入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其他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百案说法”宣讲等主题活动。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场较大规模的“法律六进”活动。司法执法部门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选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外合适的案件,充分利用听证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审判白皮书以及巡回办案、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生效文书统一上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形式,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参与面,通过公开审理办案让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定时定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三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重点选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婚姻家庭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通过普法(部门)网站、法治宣传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更加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不断推进行政、司法和执法部门的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公正司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每月定期以专题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形象还原案件事实,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

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办事指南,净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建立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并每半年在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法治节目(栏目)不少于1期。

五是建立普法典型案例库制度。县法宣办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工作,每季度向各司法执法机关定向征集收集以案说法案例,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和文学创作团体对入选案件共享共用并适当进行改编创作,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案例收集标准、收集方式,广泛收集整理相关普法案例的文字、视频等资料,并逐步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普法产品菜单,不断增强以案释法产品系统性。开展年度典型法治案例、法治事件、普法产品(创意)的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六是建立以案释法志愿服务运行制度。各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登记注册、系统培训、宣誓上岗、交流反馈、评估考核等普法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形成参与社会化、管理网络化、培训专业化、监督常态化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普及化的以案释法志愿服务激励制度,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奖励、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从事普法志愿服务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以案释法志愿服务的能力水平。

七是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送法进镇村、送法进单位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为各类普法对象释疑解惑,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各镇区、街道每年宣讲典型案例不少于6次,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八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定期编辑整理“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的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各界免费发放。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典型案例的编辑整理,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规范行政、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及法律实施不统一的尴尬问题,警示和规范内部工作环节,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年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向县法宣办上报整理的典型案例不少于3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