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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近年来,大丰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忠实履行审执职能,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在全院积极营造崇尚雷锋、学习雷锋、争当雷锋的良好氛围,不断壮大学雷锋志愿者队伍,逐步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体系。如今,全院干警人人都是志愿者,全院学雷锋活动步入常态化,充分发挥学雷锋示范引领作用,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同时也助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大丰法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两次,近期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连续九年被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

 

司法为民便民传递温暖

 

大丰法院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核心价值观,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同审判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涉民生及老弱病残诉讼案件优先办理;在立案区设置休息座椅、急救箱、饮水机、茶杯、雨伞等便民用具,给前来法院的当事人送上“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用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和爱心展示服务窗口的精神风貌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发放《起诉须知》“打官司不求人”等资料,给缺乏法律知识的群众提供指导和帮助,使人民群众带着困惑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特别是劳务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的当事人,为其申请减、免、缓诉讼费用,三年来,共计减免2万余元诉讼费,确保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走进群众主动服务民生

 

大丰法院为引导法院干警争做雷锋精神的传承者,强化干警服务民生的自觉意识,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实践活动,以爱岗敬业为重点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成立送法下乡服务小组,开展志愿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举办专题讲座,为群众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点、继承、赡养、民间借贷、校园霸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及卧病在床的当事人,法官带领书记员到当事人家中现场立案、开庭达20余次,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定期在公园广场、商场门口、人流密集处,以送法普法为特色为辖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干警们以自身实际行动诠释雷锋精神,争做新时期“雷锋式”的亲民爱民好法官。

 

关注民情为民排忧解难

 

大丰法院为传递司法正能量,为人民群众送去法院的温暖,以重要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项学雷锋活动,每年9月份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号召干警为贫困学子捐钱捐物,累计捐款4万余元;走访、慰问孤寡老人、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帮助他们办理低保,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敬老院,与老人们聊聊天、拉拉家常,询问子女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了解老人的实际需求;近年来该院145名扶贫干警驱车来到五个镇(区)15个村(居),并深入到每一户贫困户家中,与其面对面的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收入来源、身体状况等,对其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进行全面细致的掌握,耐心核查住房、医疗、教育三保障的政策落实情况,详细讲解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并激励贫困户“在贫奋斗、脱贫光荣”,同时,每年为每位帮扶对象送去慰问金500元。

三年来,大丰法院累计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受众2万余人次,发放资料30000余份,举办法律讲座50余次。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更让雷锋精神在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实践中得以传承和体现,较好地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大丰区兴区富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