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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警方召开“冬季攻势”新闻发布会

1月27日下午,阜宁警方召开打防管控“冬季攻势”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7月5日阜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县城主城区限(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特别是阜宁警方“冬季攻势”打响后,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发布。阜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郑光主持新闻发布会,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向媒体发布阜宁县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的成效。

沿袭千年的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突然限制和禁止,支持和反对声音相互叠加。“为让人民群众思想上达成共识,宣传引导是关键。”阜宁警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媒介等宣传阵地,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带着案例、说清危害、讲清道理,引导人民群众转变思维观念,形成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阜宁县对全域内烟花爆竹限放、禁放虽然没有搞“一刀切”,但采取了“重抓县城、辐射集镇、带动农村”的工作框架。首先,明确了县城地区限制燃放的区域。其次,提倡集镇和农村地区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分布在限(禁)放区域之外的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区域,有燃放行为将严厉处罚。

“移风易俗,离不开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阜宁警方通过落实常态巡查、举报奖励、协作联动、考核评比等制度,充分整合行政手段,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半年来,阜宁警方共办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75起,行政处罚75人,罚款超万元;办理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5起,行政拘留37人。

此次发布会,阜宁警方邀请县行政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后,媒体记者走进阜宁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巡特警大队、吴滩派出所等单位,了解近来阜宁警方在侦破新型网络犯罪、全面升级街面勤务和基层所队“枫桥派出所”创建上取得长足进步,身临其境感受公安警营的“辛苦指数”和阜宁百姓的“安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