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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司法局突出“三化”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大丰区司法局突出“三化”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大丰区司法局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成效为目标,突出“三化”,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一是站点建设突出“网格化”。该局致力于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加强基层站点建设,纵向依托各镇(区)司法所建立完善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市直部门及社团组织建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各村(居)设立了24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镇镇建站,村村设点”。完善以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工作站为支撑、以工作窗口为主力、以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拓展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覆盖范围。

二是服务措施突出“人性化”。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凡是符合条件的,援助中心通过“先登记,后上门”的程序为受援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讨薪等特殊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突出服务重点。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走出去”机制,通过参与综合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性法律援助咨询活动,派员现场受理援助案件。

三是案件办理突出“优质化”。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相关管理规定,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确保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综合运用集体讨论机制、庭审旁听机制、案件评查机制、受援人回访机制等手段,做好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面保障案件承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