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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四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工作有机衔接

响水县司法局秉持“复议为民、案结事了”理念,开拓思路,构建行政复议与调解工作四项衔接机制,有效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2020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5件,其中22件通过协调、调解方式结案,占办结案件总数的88%。

一是建立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依托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系统,网格调解员在日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活动中及时上报可能影响稳定的线索和隐患。加强对纠纷当事人法律法规宣传,以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方式,对小矛盾、小纠纷及时疏导,着力就地化解、及时化解。对涉及土地确权、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易引发群众性的纠纷,提早发出预警。积极加强与实施行政行为方之间交流,指导其排查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并为其进一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错误和瑕疵,以电话沟通和现场指导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是建立纠纷引导分流机制。县非诉中心对网格上报纠纷信息和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过滤的行政纠纷进行引导分流,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在法治框架下把行政纠纷引入行政复议渠道。2020年7月,在各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摆放行政复议宣传册、指南和格式申请书,接受群众咨询,对申请行政复议的群众,在受理前,工作人员以合法、合规、自愿为原则,建议当事人通过调解渠道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减少行政资源过度浪费,又避免行政相对人的诉累。

三是建立复议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调解规则,对行政复议从受理、审查、审结全流程进行调解工作规范。制定行政调解程序、职责清单、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研究会办等制度。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一人兼任行政调解员,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纠纷调解工作。县非诉中心指导行政部门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审定分流、调处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行政复议科针对自愿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推动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四是建立复议案件联合化解机制。司法局与县法院、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加快推进落实,对联席会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实行行政复议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制度,针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发挥民主决策、专业部门决策作用,强化行政复议审查力度。对案情复杂、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观点不统一的案件审理时,组织复议办案人员、政府法律顾问,行业专家、法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共同参与,提高行政复议结论的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