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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在盐都举行

12月28日下午,根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盐都区在龙冈镇凤凰幼儿园举办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当庭对3起涉毒涉羟犯罪案件22名被告人宣布判决结果,多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夏某、陈某等人非法生产买卖盐酸羟亚胺案简要判决情况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夏某、陈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曹某、蒋某等人在山西某处非法生产买卖盐酸羟亚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调查共计生产并销售盐酸羟亚胺102件约2550千克,现场查获盐酸羟亚胺6.4千克、邻氯苯基环戊酮1106.6千克、盐酸816.4千克、甲苯2131千克及其他原料、机器设备若干。法院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该案中19名被告人一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次集中宣判活动的举行,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向全社会宣告政法部门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毫不手软,充分的体现出党委政府厉行禁毒方针的坚定立场,是盐都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有效举措,进一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