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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司法局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不管我的行政复议案最终输赢,我都为你们点赞!”受援人单某拉着援助律师陈越的手说。

1998年因旧城改造拆迁,东台市民单某一家的自有住房有20多个平方在拆迁范围,当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安置。拆迁部门与单某丈夫原工作单位协商,安排该企业30平米仓库给其居住。因单某祖孙三代人,2000年9月,单某在仓库外自建附房50多平米。2020年8月,单某收到综合执法局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认定单某在仓库外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单某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2020年8月25日,单某向东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单某案后,了解到单某无代理人,行政诉讼能力较弱、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2020年9月9日复议机关向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发送了《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同日,东台市法援中心指派具有丰富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陈越律师约见单某。初次见面后,陈律师发现,单某既想获得法律援助,了解涉案相关法律知识,又对行政复议机关建议、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存在疑虑,单某认为,指派的援助律师不会真的帮自己说话,可能还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签署授权委托书给律师,律师有可能不经过当事人同意自行撤诉。陈越律师耐心解释,告之法律援助无特殊情况,通常是一般授权,律师无权不经当事人同意撤诉。但单某始终不认可,不肯签署授权委托书。

陈越律师向中心报告了这一情况,中心要求陈越律师既要尽力向单某解释清楚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又要尊重当事人意愿。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也是法律援助的一部分,如单某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要耐心细致,不厌其烦,使当事人满意。一次、两次......十多次电话咨询交流,三次面谈,陈越律师在深入详细了解案情,查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单某要求,撰写3000字的法律意见为其分析案情,陈越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打动了单某。单某最终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委托陈越律师办理该行政复议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单某表示:真想不到,行政复议机关和援助中心能够给自己指派这么好的援助律师,不管最终案件输赢,都要为你们点赞!

2020年,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成功和解1件,在办1件,均得到受援人对服务非常满意的评价。今年以来,东台市作为省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行政诉讼(复议)法律援助试点,积极与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沟通协调,行政诉讼(复议)单位建议代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努力架构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平等沟通协商平台,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让受援人真正体验到法治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