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行动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期,亭湖区司法局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22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网络抽查、集中检查和上门巡查相结合,对行政执法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自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亭湖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区司法局草拟了《盐城市亭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提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下发到各执法部门。及时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全区29家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法制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区司法局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为全区876名执法人员发放了新的执法证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10月底,集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省高院、市中院、市司法局和北京知名律所的专家前来授课,学习期间还进行闭卷测试,大大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日常督察,纳入考核体系。区司法局提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察的主要内容,同时纳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价。对推行“三项制度”不力的情况,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