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的这起命案,破了!
1999年1月4日,我县建阳镇发生一起抢劫杀人命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但受历史条件限制,该案经持续侦查一直未能取得突破。21年来,办案民警新老更替,却始终盯案不放、接力攻坚,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0月25日建湖警方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曹某华抓获归案,至此,这桩沉积了21年之久的命案成功告破。
时间追溯到21年前的那个冬天。1999年1月4日,建湖警方接到当地村干部报警,建阳镇原冯晏村五组境内田埂上发现一具男尸。时任刑警大队技术民警的许长年回忆,现场位于偏僻的农田,距离中心路有40米左右,死者是仰面躺在田埂上,已死亡多时,一辆幸福250C型红色摩托车倒放在一旁。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杀人现场。"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种种迹象让许长年坚信,这就是作案的第一现场。现场有大量的血迹,死者的头面部遭受重创,其中一处长7cm,深达颅内。办案民警分析推断,致伤工具为有一定重量、易挥动的条形钝器。
果不其然,经过细致勘查,民警们在距离现场15米远的农田里,发现了一根圆钢管,长40cm、直径2.5cm,外侧还沾有大量血迹,钢管外缠有透明胶带。尸检的结论也很快出来了:死者是被他人用条形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死者是谁?是仇杀、情杀?还是抢劫杀人?
通过现场留下的摩托车,民警很快确定了死者的身份:26岁的摩的司机仓某,亭湖区青墩镇人。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民警也很快排除了仇杀和情杀的可能。摩的司机平时以载客为生,不是乘客要求应该不会跑到几十公里外的建湖,而且摩的司机口袋里只有32枚一元硬币,被翻动散落在地上。由此,办案民警大胆断定,这是一起杀人抢劫案。
那么,究竟是谁做的案?
经当地两名村干部回忆,案发的前一天,也就是1999年1月4日晚,他们见到了嫌疑人,口音"有点侉",像阜宁一带的口音,还给他俩递了烟。“当年我们在村民家喝了点酒,因为晚上九十点钟了,天也很黑,嫌疑人的脸看不太清楚。”他们当时怀疑是有人要偷鸡,于是就上前问对方是做什么的,对方支支吾吾地说是走错路了,然后就离开了。当晚,他们没有看到现场,第二天一早在村民发现告知后,才去报的警。
图丨当年案发现场
图丨如今现场环境
因为那时还没有监控设备,民警们分组在案发现场周边乡镇和摩的司机等客地点附近进行调查。通过大量排查工作,终于明确了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发现他最后在盐城市区的大庆路消失,怀疑他可能在那一片落脚。那段时间,建湖警方出动了近百名警力,走访排查了1个多月时间,累计走访了数万人,办案民警每天只能休息五六个小时。
即便民警们如此拼命,嫌疑人仍像消失一样,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可是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每年都会拿出来整理案件,知道哪里发生抢劫摩托车的案子,都会去分析串并,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的线索,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2020年,案件再一次出现转机。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再次帮了忙。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工作,先后远赴上海、安徽以及镇江、扬州、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开展工作,包括国庆节期间,专案民警放弃节日休息,全部深入相关乡镇开展侦查工作,经过200多天不懈努力,判定阜宁籍男子曹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21日晚,民警连夜赶赴昆山,于次日上午8点,在昆山市某电子厂里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华,经审查,曹某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曹某华交代,当年他生活窘迫。回老家途中,看到摩的司机前来拉客,遂蒙生歹意。当车开到建阳镇境内,他借口方便,骗受害人将摩托车开到小路上,趁其不备用铁管击打头部。后见有人路过,抢劫未能得逞,于是逃回昆山。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建湖公安机关将始终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积案必清”的工作理念,扛起“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时代担当,弘扬“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战斗精神,全力推进破案打击专项行动,让百姓以家乡的平安为荣,以身边的公平正义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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