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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检察: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了!普法进行时……

 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和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为增强广大师生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2日至3日近日,盐都区检察院聚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赴区内部分学校开展系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教师讲堂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仍时有发生,各位老师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学校这道保护网。”11月2日,盐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走进盐都区张庄小学,为张庄小学教职工带来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检察官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对学校及教师的职责作了详细解读,呼吁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校园制度。同时,积极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真正守住未成年保护校园防线。

 

学生课堂

 

 

 “电影《哪吒》里有结界守护着哪吒,使他不受外界非议,同学们知道你们身边也有结界吗?这道结界就是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1月3日,检察官又来到盐都区中兴实验学校,为近200名学生解读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围绕关爱“留守儿童”、预防侵财行为、对性侵和校园欺凌说“不”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未成年身边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种常见形式。此外,为增强法治课堂的趣味性,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检察官又以“我问你答”、情景模拟等现场互动,教育学生要学会自我控制与自我保护,面对侵害勇敢地说出来。

 

共谋良策

 

 

 为进一步了解当前学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情况,盐都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国栋与盐都区中兴实验学校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对话交流。

 中兴实验学校陈校长介绍了该校留守儿童情况、常见的学生不良行为以及学校法治教育现状。他表示,目前学校的法治教育仍然停留在理论知识上,希望检察机关多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法治宣讲。沈专委表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盐都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抓好司法办案的基础上,一直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犯罪预防及权益维护等工作,今后将加强与学校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以案说法,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效性。

 宣讲期间,盐都区检察院还向校方赠送了法治教育宣传片。校方表示,将切实履行好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监督和保护职责,通过强化检校交流合作,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