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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导师坐堂”促庭审能力实质提升“导师坐堂”促庭审能力实质提升


大丰法院“导师坐堂”促庭审能力实质提升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法槌声,1013日上午9,原告徐某诉被告南通某建筑公司、江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程某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大丰法院第三法庭拉开了帷幕。

庭审开始前,笔者发现,第三法庭旁听席是座无虚席,而且还来了几位特殊的“听众”,他们手持纸笔,表情温和而又有些肃穆。庭审中,只见他们不放过每个细节,有的赞许地点头认可,有的则在纸上飞快地记录着什么。笔者打听,原来这是该院组织的对青年干警进行的“导师坐堂”听庭评审活动。

“青年法官是我们法院的未来,我们通过现场对青年法官庭审进行考评,庭后予以评议,针对每一位青年法官庭审特点给出不同的建议,力争通过庭审评查活动,实质性地提升青年法官的庭审能力,增强庭审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说法释理、服判息诉等方面功效,确保每一个案件都‘摆得上台面、经得住推敲’。”庭后,“导师”朱亮院长向笔者说道。

“其实,庭审当时就意识到了一些问题,但这次‘导师们’现场给出了具体而微的指正,才又发现了更多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承办该案仅有两年审判经验的青年法官许雁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30余名青年干警进行了庭审考评,且每一次评查“导师们”都及时编写评查通报,并在全院范围内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