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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司法局“三+”提升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质效

 响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着力构建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不断加强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管理和指导,提升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质效。

 一是“1+1”组合,优化调解力量。响水司法局派驻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共有6名调解员,其中1名是退休法官、1名是司法局退休干部、1名是拥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村居书记,他们调解有经验,专业能力强,其余3名年轻调解员,他们头脑活、有热情。该局将6名调解员分成3个调解小组,采取“1+1”模式,以老带新,在老同志的调解实践中,新同志学到调解经验,以新促老,在新老配合中新同志的干事激情感染着老同志,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是“学+训”并举,增强调解能力。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加强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开展调解员能力提升月活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通过集中调解员召开座谈会,加强工作纪律谈话,提升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分配学习任务,增强政治意识。人民法院就民法典涉及的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家事纠纷,联合开展专题培训,每周两次,持续一个月,力争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考勤+考核”,提升调解形象。县司法局健全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管理制度,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采用考勤仪和“钉钉”软件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考勤,减少中间环节。县司法局设计“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日记”表单,要求调解小组每天上报纠纷受理、接受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处、申请司法确认等工作动态。县司法局将考勤、考核结果,与调解员的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予以解聘。通过“考勤+考核”,有效增强调解员的履职意识,提升调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