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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金秋”专项执行行动

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10月15日凌晨,盐都法院再次打响凌晨突击战役,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监督执行过程。

 

 

6时50分,盐都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明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局长朱文峰作简要动员后,执行局组织7辆警车,20余名干警兵分2路,奔赴辖区的大街小巷、村镇角落。本次行动执行案件6件次,拘传5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10.1万元,主动履行3件次,结案3件。迫于强大执行声势,其他案件被执行人也纷纷主动履行。今天另有2件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来院履行义务,自动履行金额22.9万元。

 

申请执行人季某某与被执行人仇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季某某与被执行人仇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邱某某差欠季某某货款342700元,因仇某某一直未能履行,季某某遂向盐都法院申请执行,盐都法院依法拘传仇某某。经过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仇某某支付10万元,余款在春节前支付完毕。

 

申请执行人顾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原告顾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受理后判决被告朱某某归还原告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合兴村的南大匡承包地1.57亩。经法院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某于10月25日前让出农田,顾某某自愿补偿1000元给朱某某。

 

 

通过现场见证执行行动,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法院执行干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下一步,盐都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穷尽执行措施,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