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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女子拍下前夫“法拍房”

“我都快恨死他了!好好的一个家,他非要去买彩票想发横财,最终欠下了几十万的债务,现在不但离了婚,我们娘俩也要居无定所了。”面对前来执行的阜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王正荣,朱某某不再是上次执行时的拒不配合,而是倒起了苦水。

朱某某和丈夫陈某某原本经营着不错的婚姻。2013年结婚,2017年花了20多万在阜宁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然而,陈某某2018年一次别有用心的借贷行为,将这个小家庭推向了深渊。

作为陈某某的朋友,朱某也是一肚子的苦水:陈某某当初说好了借13万多元用于经营,他念及朋友之情就借了。没想到陈某某借钱后不久就去向不明。朱某急了,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法院很快作出判决:陈某某还钱!

但是当朱某申请执行陈某某房产时,傻眼了:陈某某为了逃避债务,先是与朱某某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陈某某、朱某某两人各占有5%、95%的份额,继而又与朱某某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将此房屋赠与朱晓梅,还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这样的做法显然是欲盖弥彰。”法官助理王正荣告诉记者,法院经过调查和审理,最终判决撤销陈某某与朱某某签订的“两人对案涉房屋分别占5%、95%份额”的协议以及《房屋赠与合同》,恢复到对案涉房屋共同共有的状态。

胜诉后,朱某多次催促陈某某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陈某某就是不露面。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依法裁定拍卖住房后,阜宁法院执行局立即当面向朱某某送达了裁定,并告知她,法院已撤销了她前夫与她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

朱某某一开始是抗拒的。她不但不配合执行干警入户勘查,还发短信“质问”威胁:“你们凭什么来执行我的房子?我差你们钱吗?你们有本事就来抓我们娘俩。将我的房子执行给我前夫的债务人,我宁愿选择鱼死网破!”

法不容情!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和网拍专员依法对朱某某所住房屋进行了强制开锁,向她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这时的朱某某再也强忍不住泪水:“我该怎么办!”

天无绝人之路!

数天后,朱某某来到法院执行局,表示想借款竞拍房屋。知晓她的心意后,王正荣告诉朱某某,她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在拍卖成交后只需要向法院缴纳房屋拍卖款的一半。为了帮扶她一把,王正荣还找来网拍公司的工作人员,手把手教会朱某某相关的电脑操作。

就在几天前,该房产如期进行网上拍卖。天可怜见,朱某某凭借着优先购买权顺利拍下了该房屋。忐忑初定的朱某某不停对王正荣他们表示感谢。不久后,收到执行款的朱某也来到法院登门感谢。在和法官对话时,他沧桑的面容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吉言法语】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以协议和《合同》的方式,“合法”转移给家人,自己来个“好汉做事好汉当,一人承担”,陈步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我国合同法也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看到了吧,此路不通的。

作为妻子的朱某某,心里是愤恨而悲苦的。遇上一个“想着发横财”的丈夫,还要承受房子被拍卖的窘境。

好在因为朱某某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最终拍到该房产,不至于“居无定所”。

做事,还是踏实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