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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四强化”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

 阜宁县积极开展村(社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增强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全县341个村(社区)调委会达到省规范化标准,达标率100%。

 一是强化基层调解,打造规范平台。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效能化的“三化”要求,深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做到每个村(社区)有固定的调解室、专职调解员,有统一的标牌标识,有配套的上墙制度,有印章,有人民调解的徽章,有规范的调解文书与统计台帐。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学习例会、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通报反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预警和协调工作机制等。同时,司法所与村(社区)调委会加强协调对接,切实做好干警下村调解工作。

 二是强化队伍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的调解队伍网络。司法所定期组织村级调委会成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主要是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调解方法与技巧等进行培训。按照每月一次例会学习、每季一次业务讨论,每年一次培训辅导,召集村级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交流调解经验,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积极加强自身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打造基层调解新亮点。

 三是强化纠纷排查,筑牢维稳防线。动员全体调解员定期开展由点到面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定期对各村(居)进行走访及电话询问,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系统梳理归类,强化部门联合调解,依法化解各类纷争。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民调解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586起。

 四是强化宣传激励,加强调解动力。组织开展“典型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按照调解纠纷网上录入一件、案卷归档一件就补贴一件的原则,每年个案补贴均及时发放到位。落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目前,全县共有一级调解员123名,二级调解员238名,三级调解员261名,四级调解员28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