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法治盐城>>正文内容

亭湖区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推进法治区创建


 

亭湖区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推进法治区创建

 

近年来,亭湖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全面小康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创建省法治建设先进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基层民主法治为重点,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关键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4年以来,亭湖区根据省依法治省办检查考核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把握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紧扣问题找原因,制定整改责任书。结合近年来法治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对全区各镇(街道、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摸排,逐条列举,制定27家区直单位和13大块法治创建薄弱环节的整改责任书,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全区创建省法治先进区推进大会上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后向区委主要领导递交。

二是围绕问题定措施,明确常委分工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区创建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法治、促和谐也是政绩”的观念,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重新调整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形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局面。针对我区长期存在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达标”、“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不高”、涉法涉诉信访存量大、化解不力”等突出问题,还确定由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四名区委常委分别主抓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四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解决问题求实效,定期督查促整改。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督查指导方案,根据盐城市委“四个行为规范”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亭湖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各地各部门整改责任书中列出的各类问题,分别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每月20日前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组织3个专项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单位法治区创建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整改责任书的时限,10月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到位,确保通过年底省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