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平安盐城>>正文内容

大丰区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近年来,大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驻消协调委会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及时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2000多人次;受理并调结涉及家用电器、汽车维修、摩托车、电瓶车、日用商品、房屋质量及装修材料、服装销售、种子农药等商品质量和售后三包问题以及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物流快递、餐饮等有偿服务的各类消费纠纷1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06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为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是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权常识”、“维权案例”、“消费警示”等内容,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集中开展3.15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解答群众咨询319人次,现场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多份,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让群众“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三是发布消费警示。根据受理调解的情况,对消费领域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或代表性的侵权动态深入剖析,针对部分经营者弄虚作假、欺诈误导等侵权现象,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共发布消费警示12期,从而减少消费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优化调解资源。坚持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两种手段相结合,实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及时调处、快速化解;对案值高、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以及一些疑难投诉案件,开展联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