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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进村入户化纠纷


“人民调解”进村入户化纠纷

 

为更好服务群众,着力预防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盐城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法润盐城·2016春风行动”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为原则,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目标,组织人员深入全市2430个村(居),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目标,进村入户,大规模开展三夏时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入户工作。

一是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高发纠纷为重点,深入重点村(居)、摸排重点对象。同时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及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全、措施实,促使社会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化解在本级。

二是集中力量为民排忧解难。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区别对待,对能够当场调结的民间纠纷,当场予以调结;不能当场调结的,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对重点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等难点问题,整合综治、信访、民政等部门资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解决方案,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走村入户中,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力求收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印制资料大力宣传《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等人民调解知识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独特的消除纷争的优势,使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效预防涉法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巩固调解成果,及时回访。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注重调解成效,组织干警对调解成功的疑难矛盾纠纷和部分典型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纠纷是否真正化解,了解当事人满意程度,对于达成协议没有履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达到案结事了,有效防止矛盾纠纷问题“二次反弹”。对处置不合理、群众不满意的矛盾纠纷,责成重新处理,防止反复或留下后遗症,巩固调处成果,力求做到“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