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政法文化>>正文内容

【政法先锋】朱筱艳,初心相伴、温暖前行

 

朱筱艳,女,1977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2006年考入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现任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她是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的成员,是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小课堂”的授课人,先后获评“盐城市检察机关首届最美检察干警”、“盐城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好干警”,“东台市五一巾帼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群众依法维权的“贴心人”

翻开朱筱艳的工作笔记,第一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姑娘,你是吃公家饭的,要为咱老百姓、为国家多做做好事啊!”这是她第一次下乡工作时,一位老大娘拉着她的手说的话。从那以后,从门外汉到检察官,从公诉人到公益诉讼起诉人,岗位更替,角色转换,她都把“吃公家饭、做为公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光判刑有什么用?就算他们把牢底坐穿,我们拿不到钱,还是一场空!”2013年的一天上午,一起非法集资案的40多名被害人在检察院门口集体上访。

当时,该案嫌疑人蔡某已被逮捕,但这些被害人60多万元的血汗钱、养老钱却打了水漂,朱筱艳作为承办检察官参与接访,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耐心的劝导、说服后,几十名被害人带着充满期望的眼神,留下一句“我们相信你”,就陆续离开了。她也暗下决心,一定要为大家讨回公道。

 

 

经过多方了解,她发现蔡某还有一处等待拆迁的房子,于是多次上门,以真诚劝导,用真情感化,反复做工作后,得到了蔡某家人的理解支持,他们主动提出用拆迁补偿款来偿还。

与此同时,她带着同事一连几天深入被害人家中,挨家挨户争取赔偿时限,入情入理进行劝说调解,最终,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当年,腊月二十八,被害人纷纷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欢欢欢喜喜回家过年。

 

 

治理环境污染的“亮剑人”

2015年,她参与了该市通榆河水污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这是她从事公诉工作以后遇到的嫌疑人数最多、辩护律师最多、涉案数额最大、社会影响最恶劣的案件。

2013年至2015年间,张某某等人用非法改装的槽罐船,将工业废酸直接排入河里,多达8000余吨!然而审查中,因为作案时间跨度长,且大多嫌疑人翻供,对主观故意如何认定?对排污数量如何认定?难度很大。

作为承办人,她白天反复讯问,补充证据;晚上查阅案卷,复核证据。先后两次退回补证,连续六天庭前会议,持续三天庭审对抗。最终,涉案的13名被告人、4家单位都被有罪判决,这次精准打击、守护生态环境的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庭后,来自各地的辩护律师纷纷过来和她握手,甚至有人邀她加入律师队伍。

 

 

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践行人”

2019年7月,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被列为中国第一个滨海湿地类型的世界自然遗产,也填补了江苏世界自然遗产的空白。申遗不易,守遗更难。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施某某非法捕猎野生鸟类647只;李某某等人擅自采伐树木146棵……这类案件时有发生。

如何量化非法捕杀、非法砍伐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如何修复生态?如何真正打通案件处罚、教育与修复的最后一公里?这些成为了摆在她面前的全新课题。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探访专家,以及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她逐一破解难题,先后成功办理了盐城地区首例涉及林业、渔业、野生动物等公益诉讼案。比如,施某某非法捕鸟一案,针对他没有足额的赔偿能力,探索性提出以部分经济赔偿与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替代性赔偿,获得法院支持。这起案件被最高法评为2019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环环相扣,生态保护强强联合。在办案实践中她深切体会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检察机关一已之力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于是,在她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在市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东台先后成立了江苏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盐城首家林业生态植被恢复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作用,开展系列法治宣传,引导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300余万元,补栽树木100余亩,投放鱼苗10万余尾。

 

 

从检16年,她说,她始终记得那个大娘粗糙的双手和手上温度,始终记得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和期待的目光,和那句“姑娘,你是吃公家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