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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先锋】永葆军人本色 甘为“天平”增辉——致敬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复转军人

 当兵,是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意志得以磨炼,对党忠诚的品格得以提升,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得以铭记。退役脱下军装,进入法院,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初心不改,退伍不褪色,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怕苦、不怕难,始终牢记光荣传统和使命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军人风采。他们,以曾经当兵为荣!

 近年来,大丰法院从国家、省、市、区捧回一个又一个金灿灿的奖牌,在这些令人羡慕的荣誉背后,凝聚了一批昔日军人的赤诚与奉献。全院干警中,有35名军人出身,是工作一线的中坚力量,为法院司法事业作出了应有贡献,他们是法院“最可爱的人”。

 

敢向困难亮剑的“执行先锋”——孙寿如

 1979年入伍的孙寿如,1987年从部队转业,回到家乡就职于法院刑庭。在部队,他是作战的指挥员,而来到法院工作,却意味着一切都要从零学起、重新开始。但就是这个法律“门外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参与法院安排的培训,夜以继日的疯狂自学,克服了“零”的阻碍,掌握了过硬本领。

 近30年的时间里,孙寿如办过上千件刑事案件,从没出过一件冤假错案,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2年2月,他从刑事审判岗位上调整到执行岗位,这对于他来说是一次新的挑战。执行难是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大难题,如何在新的岗位上干出成绩给自己的法官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已近退休年龄的他不畏困难、成竹在胸,仍然满腔热血。

 到任伊始,孙寿如就向恶意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宣战。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漠视法院的强制措施情况,尤其是已经被采取过司法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不把法院的强制措施当回事,更有甚者扬言“不就是进去蹲几天么,没啥大不了的”,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为了打压这类不正之风,彰显法律的正义之气,孙寿如建议法院采取“刑事追责威慑模式”,积极协助院领导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商“拒执罪”的快速移送侦查、审查起诉机制,建立该类犯罪的办理程序的绿色通道,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效率,改变了以往追究“拒执罪”只打雷不下雨的状况,先后对12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已对6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刑事追责威慑模式”的强大威慑作用下,先后有近30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70余起规避执行的老案、积案得以成功和解。

 

用真心赢得民心的“军人法官”——黄杰

 黄杰同志,1989年从部队复员到法院工作,曾历任法院的助审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三十多年里,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本色,有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工作以来,共审执各类案件近3000件,为法院民商事审判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基层办案中,黄杰也遇到不少难题,让他感到压力最大的是当事人的不解。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认真审理每一件案件,在每一件案件中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尽最大的努力,争取群众最多的理解。在他处理过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虽然经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原告仍不理解,并在深夜里打电话到他家中,严重影响到他家人的正常生活。但他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满意。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用自己的辛劳成就着社会的和谐之美。黄杰却说,“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不能当逃兵,要用真心去感动他们。不抛弃,不放弃,这才是我们当过兵的人的秉气!”

 脱下军装换上法袍,改变的是职业,不变的是刚正不阿的品质和无私奉献的信念。军人和法官一样,正义、奉献、忠诚!黄杰是千千万万个军人法官的缩影,职位虽轻,但能纾一方之困,解一方之难,护一方安宁。他们默默地象小草一样贴近大地,解纠纷、化矛盾、排忧难。在看似简单的每一起案件后面,费尽苦口婆心的规劝,在深夜长明孤灯的思考,在那调解和判决拟就的背后,浸润着法的意识,爱民的情感,坚守法治追求公平公正而挥洒的心血与汗水。

 

守卫法院安全的“幕后英雄”——唐登翾

 如果把法官看作是“台上主角”,那么法警就是“幕后英雄”。法警大队的法警唐登翾,2014年10月从江苏无锡空军某部队转业进入该院,先后在执行局、法警队工作,多年来带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了拘传、搜查、扣压、提押、还押等各项工作安全,防止了被执行人和被告人脱逃、自残事件发生,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多年来,脱下军装穿上警服的唐登翾,积极参加法警队开展的警务科目和体能训练,充分发扬“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精神,带领青年法警一起摸爬滚打,高标准完成各项集训任务,促进警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该院法警队都以高分通过省高院法警业务技能竞赛和考核验收。司法警察大队先后4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唐登翾先后被大丰法院评为执行办案标兵、盐城市中院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安检过程中,因特情处置有力,及时有效阻止一当事人呑金自伤事件,受到了盐城中院通报表扬。

 

甘愿默默奉献的“贴心管家”——杨勇

 2017年10月,从安徽铜陵某部队转业后,杨勇正式来到法院工作。正逢该院人事变动期,根据用人需要,他被分配到该院行装科,在法院后勤部门做服务工作。

 行装科的工作事无巨细,关系到法院干警的衣、食、住、行以及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的方方面面。杨勇没有半点怨言,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尽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军队“吃苦、奉献、战斗、服务”的优良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物资采购、维修、食堂管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由于他工作突出,先后被大丰区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被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表彰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杨勇圆满地完成了二次转型,感慨地对笔者说:“从部队到地方,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性质都有着很大的转变,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永葆军人本色,甘为天平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