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盐城长安网>> 政法队伍>>正文内容

阜宁法院“三管齐下”严格执行禁酒令

 阜宁法院以禁酒令为突破口,从“管事”、“管行”和“管心”着手,狠刹吃喝歪风、改进干警作风,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事”。修订并出台《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和干警饮酒事先报备制度》,要求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和执行公务、加班、值班期间一律不得饮酒,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其他服务对象聚餐,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不得有劝酒、斗酒、酗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更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期间参加宴请并饮酒的,以及工作日晚间确因家庭聚会等特殊情形需饮酒的,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事先报备。

 二是令行禁止,以监督“管行”。每天晚上通过微信视频、位置共享、钉钉定位等方式抽查5至10人在位情况。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被通知人在县城的必须15分钟内到院内指定会议室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工作日在大门厅随机开展酒精测试仪检测。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

 三是刚柔并济以教育“管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510”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院近三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全院干警。编印《廉洁司法文件汇编》,向全院干警发禁酒短信,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增强干警对自觉遵守“禁酒令”的认同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