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近年来,东台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聚力推动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取得显著成效。近日,从该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一、完善制度,增强服务的规范化。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上级院、地方政府相关精神,制定完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财务报销以及政府采购等13个制度标准,保证各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认真分析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变化对经费需求的影响,找准经费增加的增长点和突破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该院连续三年全年经费保障增加达9%以上。
二、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将经费管理纳入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到经费尽可能向办案一线倾斜、向重大项目倾斜、向科技装备倾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预算编制委员会,所有项目建设先预算后执行,无预算不建设,严格资金使用,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财务支出集体研究、科学决策。
三、加大投入,突出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省院确立的358工程和1932项目框架,制定出台网信工作三年规划,累计投入近500万元采购公诉智能出庭系统、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数据容灾备份一体机以及高仿真视频会商系统等科技装备。以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为目标,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探索符合工作需要的经费装备保障新机制。
四、绿色低碳,创建节能示范单位。以争创节能示范单位为抓手,先后进行了节水节电改造,更换节能灯具和节水器材,加装各楼层分水表、分电表。加强对电脑耗材的管理和成本核算,淘汰更新了一批高耗能的电子设备,强化能耗控制。升级食堂灶具和水龙头,降低燃气和用水消耗。该院先后获评江苏省节水单位、江苏省和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去年通过了全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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