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成功帮助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款
为做好后疫情防控时期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大丰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之所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大丰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件涉七名工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帮助吕某某等七名工人拿回了期盼已久的工资款。
吕某某等七人诉盐城市大丰区某饭店劳动争议纠纷案,2019年8月10日,经本院依法调解:被告盐城市大丰区某饭店及法定代表人沈某于同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等七人劳动报酬23000余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于是,吕某某等七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了解,被执行人沈某经营的饭店因受疫情影响生意亏损,已转让他人,沈某也离开本地。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经线上调查,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因疫情线下执行受限,承办法官只能通过给被执行人一遍遍发送短信,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被执行人沈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其现在云南生活,因受疫情的严重影响,工作尚不稳定,暂时没有能力履行,但愿意筹款偿还拖欠的工资。5月25日,沈某将工资执行款缴至法院账户。承办法官及时将案款依法分配给工人,该劳动争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工人收到工资款后,也连连感谢执行干警。